26. 咸鸭蛋、腌笃鲜 舌头都恨不得吞下去……_落魄千金美食发家日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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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. 咸鸭蛋、腌笃鲜 舌头都恨不得吞下去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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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温仲夏已经许久没睡过这么舒坦的一觉了,她连邻居那只大公鸡的啼声都没听见。

  暖暖的阳光溜进窗户,伸个懒腰,自然醒的感觉真好。

  此前原主生病的时候,温孟冬跟着徐袖睡,现在她身体好了,小家伙又赖到了她的床上。

  他还没醒,蜷缩在她身边,白嫩的脸蛋被压成一坨,散开的一小缕头发还含在嘴里。

  一个小男娃的睫毛那么长,像小扇子,真是可恶啊,温仲夏罪恶的手都想伸过去揪一根。

  罢了罢了,她摸摸良心,还做不到辣手摧弟。

  小家伙不知道自己躲过了多么可怕的一劫,呼呼睡得正香。

  起床洗漱一番后,温仲夏便去查看靠在厨房墙角的一个褐色陶瓮。

  里面是她在清明过后两天腌的咸鸭蛋,用的是黄沙腌制法,每一个鸭蛋上都裹着用盐水和油搅和的黄泥,一个个整齐摆放在陶瓮里。

  “咸鸭蛋好了?”徐袖也起来了。

  温仲夏从中掏出三个:“算算时间,差不多了,咱们早上就吃这个。”

  昨儿吃了一肚子荤腥,今日早上便清淡些,白粥配鸡蛋饼。

  饼子多放鸡蛋,多放小葱,摊出来的饼黄灿灿的,柔嫩的能像布一样抓出褶痕。

  温仲夏一口气摊了五大张。

  徐袖把小叔子从床上提溜起来,他含着牙刷子,眼睛依然迷迷蒙蒙。

  “吃完早饭,咱们去逛大相国寺。”

  温仲夏从厨房探出头来,温孟冬一听这话瞬间清醒了,牙刷子刷得起飞。

  鸡蛋饼和咸鸭蛋端上桌,白粥还有点烫口,先尝尝这咸鸭蛋。

  青色的鸭蛋光滑圆润,找到空头那一边,往桌沿一敲,露出蛋白,蛋白是咸口的,吃起来很嫩。

  再往下用筷子戳一戳,便是灵魂蛋黄。红亮的蛋黄油滋滋的,微微倾斜,红油便流了出来。

  蛋黄没有蛋白那么咸,口感沙沙的,细腻绵软,温仲夏挑了一点抹到鸡蛋饼上,卷着咬一口,那叫一个香。

  温孟冬也跟着有样学样。

  徐袖看着他笑道:“冬儿,你怎么不吃蛋白啊?”

  他光在那儿挑蛋黄吃,蛋白都被扒拉在一边。

  “咸。”他道。

  “不许浪费,蛋白放到粥里一起吃就不咸了。”温仲夏叮嘱他。

  温孟冬不敢不听话,蛋白在粥里搅拌搅拌,咸味被清淡的白粥冲淡了不少,意外的咸香适口,真是绝配。

  “这咸鸭蛋可以多腌点了,等端午节的时候正好拿起卖。”温仲夏说。

  徐袖点头赞同。

  自从摆摊以来,姑嫂三人还没有一起好好出去逛逛街,趁着难得的休息之日,他们决定去大相国寺转转。

  去大相国寺可不是为了上香,它不止是东京最大的寺庙,还是一个规模极大的商品贸易市场。

  “每月会开放五次万姓交易,书画文玩、手工艺品、日用杂货、珍禽异兽……都能在此买卖。”

  那不就是一个线下的淘宝市场嘛,今日正好是开放的日子,此时不去更待何时。

  饶是温仲夏有心理预期,但到了大相国寺后,还是被熙熙攘攘的人群惊到了。

  人流如潮水一般,各种买卖之声,不绝于耳。

  她和徐袖赶紧牵好温孟冬的手,生怕被冲散。

  这个市集还颇有规划,不同种类的东西分在不同的区域卖,方便客人快速找到目标。

  大相国寺的僧人也混在游客中,像个俗人似的买卖物品,果然是一个全方位世俗化的朝代。

  温仲夏三人没有目的的闲逛着,什么新奇便凑过去看热闹。

  有商贩带了头双峰骆驼进来,骆驼身上挂着布兜,商贩说是从西域运来的珍稀香料,大喊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。

  温仲夏上前一打听,一两一贯钱。

  买不起,打扰了。

  走着走着,徐袖突然伸手惊呼:“夏儿快看,那是孔雀吧。”

  珍禽异兽区有商贩运来了两只蓝孔雀,吸引了众多游客围观。

  温孟冬是第一次看见书本以外真实的孔雀,被它的美丽惊得小嘴合不拢。

  其中一只孔雀时不时开屏,展示它那绚丽的长尾巴,惹得大家喝彩连连。

  温孟冬好奇:“阿姐,这只孔雀为什么老是打开尾巴啊?”

  看过动物纪录片的温仲夏充当讲解员:“这孔雀开屏一般有两种情况,要么是为了求偶,要么是为了防御。”

  不过眼下还有种可能,是被这商贩训练出来的结果。

  “如果是求偶的话,那它就惨了,这两只都是雄的,配不了对。”

  徐袖吃惊:“这么漂亮的孔雀竟然不是雌的吗?”

  “是呀,”温仲夏点头,“在动物界,很多动物往往是雄性外形更漂亮,雌性平平无奇,它们要是不漂亮,掌握择偶权的雌性可能看不上它们,就无法繁衍后代,这和人类社会是反过来的。”

  “哦!”身边响起一阵恍然大悟的声音。

  温仲夏扭头一看,周边的不少游客竟然也在竖起耳朵听她讲,令人忍俊不禁。

  “爆米花,香香脆脆的爆米花!”

  这里也有人在叫卖爆米花,是一个年轻后生,白色的布袋挎在肩上。

  温仲夏和徐袖对视一眼,连忙喊住他。

  那后生停下,笑容谄媚:“两位娘子,要买爆米花?这是东京现下新兴的小吃食,又香又脆,不好吃不要钱。”

  他积极的把布袋展开给她们看里面的东西。

  爆米花颜色金黄,卖相很不错。

  温仲夏忍者笑意问:“多少钱一份?”

  “只要七文,不贵。”

  温仲夏的笑容顿时僵在嘴角,她这个大宋爆米花祖宗一开始都只卖五文,传开了之后不应该更便宜么,他竟卖到七文,这不是坐地起价吗?

  “太贵,不要了。”

  她们俩拉着冬儿,转身便走,还能听见那后生在不满地嘀咕“七文钱都没有,来什么大相国寺啊”。

  景区的东西果然就是贵。

  逛了半天,他们把整个市集走了一圈,温仲夏和徐袖在摊子上各买了一朵珠花,用料一般,但胜在设计颇有巧思,还给冬儿买了一些小玩意儿,另一些小杂货。

  温仲夏看看日头道:“咱们回去吧,下午还得准备明日摆摊的食材。”

  “好,我看冬儿都走累了。”徐袖道。

  温孟冬的心还没逛够,可是他的腿真的好酸啊。

  正当他们准备走出大门时,忽听几步之外一声惊叫:“姑娘,你怎么了?”

  一个身穿粉衣的年轻女子身体软了下去,旁边的小丫鬟赶忙扶着她的后腰蹲下。

  “快去请大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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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”丫鬟冲身边小厮打扮的男子喊,男子手足无措,飞速跑了出去。

  “姑娘,你别吓我啊,这里有没有大夫啊?”丫鬟的嗓音带着哭腔。

  周围人只是看着,并没有人回应。

  温仲夏走近两步,见那女子眼皮半掩着,脸色苍白,额头冒出虚汗,被丫鬟握着的手在微微发颤。

  这有点像低血糖的症状。

  等请来大夫还不知道到几时,她便赶紧上前。

  丫鬟眼眶含泪:“小娘子,你是大夫吗?”

  “我不是。”

  温仲夏快速从怀里掏出手帕,里面包着几个棕红的蜜枣儿,是昨日吕家给的点心之一。她带了几个出来,本打算逛街的时候三人吃着玩儿。

  “来,把这个蜜枣儿给她吃了,兴许能好受点。”

  丫鬟犹犹豫豫。

  温仲夏自己吃了一个,道:“就是普通的蜜枣儿,无害的。”

  丫鬟这才拿了一个,送到那女子口中,她还有意识,能吞咽。

  过了没一会儿,那女子的呼吸就逐渐平稳下来,脸上恢复了一些血色,冷汗也止住了。

  温仲夏暗暗松了口气,还好没猜错,也幸好她身上带了糖,不然低血糖发作严重的话,可能有生命之危。

  丫鬟大喜:“多谢小娘子。”

  那女子缓缓睁开眼睛,弱弱道:“我又发病了?”

  “是啊姑娘,多亏了这位小娘子,她用蜜枣儿救了你。”

  “蜜枣儿?”

  温仲夏柔声道:“你可能是患了一种叫低血糖的病,感到气虚心悸之时,吃糖能缓解病症。如果你时常发作的话,可以随身带些蜜饯糖点。”

  女子仔细听着,由丫鬟扶着站起身,行礼道谢。

  温仲夏见她好多了,放下心来,把剩下几个蜜枣儿干脆都递给那丫鬟。

  “在大夫来之前,要是还不舒服的话,就再吃几个。”

  女子示意丫鬟给钱。

  “不用不用,几个蜜枣儿不值什么钱,人好了就行。”

  温仲夏笑着摆摆手,回身和徐袖、温孟冬一起离开。

  粉衣女子望着她的背影,想起来,她就是那个在孔雀旁边说动物多是雄性更漂亮的那个小娘子。

  “夏儿,你怎么会知道那小娘子患的什么病?”走远了几步,徐袖问道。

  温仲夏道:“我也是偶然在书上看到的,反正一个蜜枣儿就算没用也害不了人。”

  要是有现代医学查明导致低血糖的具体病因,还有机会治愈,在这个时代,比较麻烦了,希望那小娘子只是轻度的吧。

  一回到马道街,休假模式结束,温仲夏和徐袖立马切换到做事状态。

  这次除了必买的各种肉类和蔬菜之外,他们还要多买几样新鲜菜。

  温仲夏和嫂子商量了一下,决定给小食摊上新花样——打卤面。

  面条是主食,比小馄饨更充饥,而且浇头多种多样,想来学生们会喜欢。

  不过考虑到人手有限,先暂时撤掉手抓饼,放配菜的位置刚好换成打卤面的浇头。

  玩也玩够了,东西也都买齐全,三人心满意足地回家。

  准备明天摆摊的东西之前,先得填饱肚子。

  温仲夏早就对吕家送的那条腌火腿垂涎欲滴了,生辰宴上只用这火腿做了道冷盘,她没吃过瘾。

  这腌火腿表面是一层看上去像是腐坏的青灰色,但割掉一层,便能看见里面呈现出透明发亮的暗红色,像是玫瑰红,还有着犹如大理石般的漂亮纹理。

  她要抓住春天的尾巴,做一道腌笃鲜。

  腌好的火腿有了,鲜排骨洗干净,鲜嫩的春笋剥好了皮,开造。

  火腿切成长方形的小块,和排骨焯水,去除一些盐分,春笋切滚刀片,也要在滚水里过一遍,这样吃上去不会有涩味。

  “笃”就是小火慢炖的意思,相传是江南地区的方言把炖念成了笃2。

  火腿本身有咸味,故不用再加盐,也不用放别的调味料,慢慢炖上半个时辰便可。

  快出锅前,温仲夏又往里添了一把百叶结。

  砂锅内不停的咕噜咕噜,浓郁的香味从锅盖细缝里飘了出来。

  “好咯,开饭。”

  三人都没顾得上米饭,各来一碗腌笃鲜。

  汤底是乳白色,泛着淡淡油花,略吹一吹热气,来上一口,浓而不腻,鲜美异常,舌头都恨不得吞下去。

  火腿的油脂和咸味都化在汤里,本身只剩下淡淡的咸香,连那肥肉都不腻了,排骨炖得格外软烂,一扯便脱骨。

  “这笋好脆嫩,吃起来还有点清甜味。”徐袖极爱这一口。

  “我也喜欢,”温仲夏美滋滋地品着,“也就这些日子还能吃,天气一热就吃不上了。”

  温仲夏又夹起那百叶结,吸饱了汤汁的精华,轻轻一咀嚼,汁水在口腔里迸了出来。在很多人心中,可能比肉都还好吃。

  “阿姐,我还要一碗。”

  温仲夏还在这细品慢尝时,温孟冬已经干掉了一碗,显然没满足。

  小家伙的饭量见长啊,吃得多好,赶紧窜窜个子。

  晚上忙完,他们便早早入睡,第二天又要早起开始忙碌。

  温仲夏的小食摊停了两日,可把那些学生们等急了。

  更可恶的是秦迁、曾年那几个家伙,还大讲特讲那生辰宴上的水煮鱼、宫保鸡丁、麻婆豆腐多么美味。

  他们这些没去成的,羡慕极了,却又无可奈何,真是被彻底拿捏住了。

  呵,同窗情不过如此。

  温仲夏听着他们饱含羡慕的抱怨,眼眸笑得弯了起来:“大家不用沮丧没吃到,今日我又做了新鲜吃食来。”

  一听这话,学生们两日的苦闷一扫而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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